四平昊华化工有限公司 500m3/h中水深度处理回用项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500m3/h中水深度处理回用项目 建设单位:四平昊华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 二、环境影响分析及结论 施工期环境影响结论 建筑施工期间向周围排放噪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进行控制。施工期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机械设备,杜绝深夜施工噪声扰民,另外,施工场地平面布局时,应将产噪设备尽量置于远离居民的一侧,进行合理布设,减少施工噪声对民众的污染影响。 本项目在施工期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施工期是短暂的,只要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施工期的环境污染是可以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的。 营运期环境影响结论 ①噪声:固定噪声源均设在室内,应采用车间墙壁隔声(吸声),设备减振、加消声器,设置隔声门窗等措施进行防治。经治理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②该项目废水全部达标排入四平市污水处理厂,即使事故排放情况下经与其它废水混合后进入四平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会对其进行处理,经处理达相应标准后方可排入条子河,故不会对地表水条子河水质体造成影响。 ③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中水回用工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职工的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送四平市垃圾处理厂统一填埋,废活性炭返厂再生。在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平昊华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北二经街936号四平昊华化工有限公司厂区西北角 联系人:姜经理
联系电话:13843441586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spepi@163.com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34—5083852 五、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项目建设建议和意见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发布公告或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众参与时间:本次公众参与自2010-12-1起,2010-12-1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