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远安县鸣凤镇两兄弟酒精燃料经营部甲醇经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公示,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甲醇经营项目
建设单位:远安县鸣凤镇两兄弟酒精燃料经营部
建设地点:远安县鸣凤镇万里工业园
公示内容:
(一)建设情况
1、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
远安县鸣凤镇两兄弟酒精燃料经营部投资500万元在远安县鸣凤镇万里工业园建设甲醇经营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4498m2,主要建设内容为仓库,办公楼,消防水池等及相关配套工程设施等,建成后甲醇最大存储量为284.4t,2台200m3/台储罐(地上式),本项目仅为甲醇经营项目,不属于化工生产项目。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远安县鸣凤镇两兄弟酒精燃料经营部2018年4月委托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07月04日取得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远安县分局下发的关于该项目的批复(远环函〔2018〕36号)。 (二)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根据现有工程实际情况,本项目大呼吸小呼吸会排放的甲醇;装卸过程中会有一部分甲醇泄漏挥发;项目运行期机动车辆进、出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汽车尾气,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二)废水 目前,生活污水还不能接入远安县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肥施用,不外排。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噪声以及车辆行驶噪声。 为了控制噪声污染源的噪声污染,本项目对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声采取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尽量降低噪声源强,再经距离衰减、绿化降噪等措施来降低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经过项目区域内环卫设施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3日-2020年6月0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冯雨阁 通讯地址:远安县鸣凤镇南门村三组 138 号 联系电话:13469833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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