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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高老庄养殖专业合作社 高老庄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规定,现将周至县高老庄养殖专业合作社高老庄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高老庄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周至县富仁镇上高村 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周至县高老庄养殖专业合作社拟在周至县富仁镇上高村建设高老庄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0.0亩,其中养殖用地占27.9亩,附属设施占地2.1亩,新建5栋标准化猪舍6050平方米及环保配套设施、综合管理用房等生活区,配套建设相关基础设施,拟年出栏生猪12000头。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周至县高老庄养殖专业合作社 通讯地址:西安市周至县楼观镇前东明村 邮政编码:710400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502924469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评价机构名称:威海威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路-195-2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474625785 (四)公众意见表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本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2、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可通过邮件、电话或者当面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特此公告!
周至县高老庄养殖专业合作社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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