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通达兴拓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50万平方米花岗石板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年5月10日,广德县通达兴拓石材有限公司在广德市召开了“广德县通达兴拓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50万平方米花岗石板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邀请了3位专家组成技术评审组,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与会专家和代表踏勘了项目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及其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介绍,以及检测单位对验收监测情况汇报。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其相关政策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环境影响报告表与审批意见要求,结合验收监测报告,实施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经企业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广德县通达兴拓石材有限公司。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年加工50万平方米花岗石板材项目位于广德市四合乡徐村社区石材加工园,本项目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组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广德县通达兴拓石材有限公司在广德市四合乡徐村社区石材加工园投资 1500万元建设年加工50万平方米花岗石板材项目。该项目已获得广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备案[2012]059号),2012年08月06日,广德县环境保护局对《广德县通达兴拓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50万平方米花岗石板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广环审[2012]64号)。广德县通达兴拓石材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开工建设,2013年7月进行试生产,目前项目主体工程与之配套的环保设施及相应的辅助工程均已建设完成,投入运行状态。 (三)投资情况 工程实际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64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主要为年加工50万平方米花岗石板材。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企业施工期未进行环境监理,未按要求留存施工期相关资料。 工程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用水为花岗岩石材的切割、打磨过程中的喷洒用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用于农田施肥,不对周边水体排放。故本次验收不对其进行监测。 (2) 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带水作业,故无废气产生。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等,经采用防噪、降噪(选用低噪声设备,作减振及厂房、设备隔音处理等综合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 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污泥)和废石料。 ①沉淀池沉渣(污泥):运至污泥干化池自然晾干收集临时堆放于厂区污泥干化池,自然晾干后外售。 ②废石料:外售用于筑路。 ③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综上,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对项目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境质量达标情况 根据广德众康职业卫生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报告编号:ZK2020HJ022),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如下: 1、地表水 桐汭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2、声环境 评价区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大气环境 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声环境 经监测,评价范围内四周场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广德县通达兴拓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50万平方米花岗石板材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工程建设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工作组认为工程在进一步落实后续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后,该工程可通过验收。 六、意见反馈 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广德县通达兴拓石材有限公司。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3566227299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7日-2020年6月23日 通讯地址:广德市四合乡徐村社区石材加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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