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定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废旧塑料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2020年5月9日,镇平县定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依据《镇平县定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废旧塑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 镇平县定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于南阳市镇平县镇平县产业集聚区豫龙路6号建设年加工3万吨废旧塑料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地面积7000m2,建设有生产车间面积600m2,办公房面积100m2;主要原材料为PET毛瓶;主要生产设备:脱标机、粉碎机、传送机、清洗机、脱水机、打捆机等共计21台/套;生产规模为年产PET碎片3万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8年4月委托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年加工3万吨废旧塑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5月3日取得了镇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项目出具的审批意见(宛镇环审[2018]29号)。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不涉及重大变更情况。 (三)验收范围 该项目工程于2019年8月建成并投入运营,其配套的相关环保设施已安装完毕。本次针对镇平县定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废旧塑料建设项目及配套环保设施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更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产废水:塑料清洗及脱水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镇平县污水处理中心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镇平县污水处理中心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排入西三里河,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体的水质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二)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废塑料瓶人工分拣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项目生产车间安装有机械排风扇,强制通风换气,对车间及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脱标机、粉碎机、清洗机、脱水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65-75dB(A)之间。主要采用减振垫、安装隔声窗等降噪措施。同时,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强化车辆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分拣固废中可回收的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其他不可利用杂物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脱标标签及瓶盖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中转站处理;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后外运至化纤厂综合利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结果 该企业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稳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实际生产能力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能够满足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生产工况的有关要求。 1、废水 生产废水:验收监测期间,塑料清洗及脱水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容积105m3)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验收监测期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镇平县污水处理中心进水水质要求后,经杏山大道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镇平县污水处理中心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排入西三里河。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废气无组织排放上、下风向监测点位中的颗粒物监测范围为0.155-0.348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东、南、西、北厂界监测点的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3.0-57.5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3.4-46.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分拣固废中可回收的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其他不可利用杂物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脱标标签及瓶盖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中转站处理;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后外运至化纤厂综合利用。一般固废处置措施可以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5、总量控制指标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水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024t/a;NH3-N≤0.0002t/a,符合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镇平县污水处理中心进水水质标准要求;分拣粉尘经采取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四周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可以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5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综上,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经核查,镇平县定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废旧塑料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全,技术资料完善,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各项外排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排放要求,环保管理制度完善,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企业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环保意识,认真落实环保各项规章制度。 镇平县定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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