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港龙地产有限公司
大连市东港商务区E18、E2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公示
大连港龙地产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维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大连市东港商务区E18、E2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编制,报告编制工作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大连市东港商务区E18、E24地块位于大连市东港商务区内,E18地块中心坐标为N38°55'10.70",E121°40'51.3",占地面积21476.5m2;E24地块中心坐标为N38°55'5.60",E121°40'48.24",占地面积27509.9m2。
E18、E24地块原为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寺儿沟港务公司和大连油脂工业总厂厂区,2005年—2007年期间上述2厂进行拆除,2008年东港商务区开始沿原港区岸线向北进行填海造陆及回填平整。2011年,E18、E24地块由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购买,购买后并未对其进行开发建设。2017年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将其卖予大连港龙地产有限公司用于开发房地产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大连市环境保护局中山分局分别下发了《关于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对东港商务区疑似污染地块开展土壤环境状况初步调查的情况说明》,通知指出“东港商务区E18、E24地块原为大连港集团原仓储用地、大连油脂工业总厂用地,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和工业用地,搬迁后对已发现的受油污染的土壤进行了清理、转运和安全处置,并未对整个场地开展环境调查。根据环境保护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要求,应对上述地块土壤开展环境状况初步调查。”
二、调查内容
受大连港龙地产有限公司的委托,由维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大连市东港商务区E18、E2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场地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了相关资料,对资料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发布稿)》(环保部 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发布稿)》(环保部 HJ25.3-2019)、《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本项目污染识别结果,确定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本场地内设置了26个土壤采样点,共采集分析土壤样品156个。委托辽宁鼎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取样和检测。
三、调查结果
根据调查检测结果,本次识别的特征污染物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场地达到商服用地标准,因此本场地可作为商服用地,可用来建设公寓、公建及相应服务设施。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发布稿)》(环保部 HJ25.1-2019),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到此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无需启动风险评估。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大连港龙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亚楠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71号21层02室
联系电话:18698623220
五、场地调查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调查单位:维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刚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窑路38-7-1号1层
联系方式:15566980999
电子信箱:[url=]365258289@qq.com[/url]
公众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来电等方式与本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本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专业测评机构进行联系或获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详细资料,并热诚欢迎广大公众对本项目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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