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复鑫港铝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复鑫港铝业年产21 万吨漆包铝线及3 万吨铝合金焊丝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写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复鑫港铝业年产21 万吨漆包铝线及3 万吨铝合金焊丝项目 建设单位:包头市复鑫港铝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包头铝业产业园区核心区内 项目概况:总投资12600.00万元,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50.1 亩,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宿舍及食堂等。建设漆包铝线生产线7条、铝合金焊丝生产线1条。年产21 万吨漆包铝线及3 万吨铝合金焊丝。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包头市复鑫港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 13462456176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西阁外3-065七楼702室 三、承担本项目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371-56027571 电子邮箱:846703538@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建设方委托环评单位开展环评工作,建设方同时进行第一次环评公示(本次公示);环评单位在调查项目厂址和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时由建设方组织进行第二次公众意见调查。环评单位完成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交由技术评审专家评估,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环保主管部门。 主要评价内容: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对策,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你是否支持该项目建设; 2、你认为该项目运行期间将会产生哪些正面或负面影响; 3、你认为该项目运行期间会产生哪些环境问题; 4、你对项目运行后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上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于10个工作日之内通过邮寄信函、发送电子邮件、电话联系告知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有效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包头市复鑫港铝业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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