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秦洲核安 于 2020-6-8 17:25 编辑
福建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301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的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4 号,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如下: 1、项目名称及摘要 名称:福建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301台改造项目 摘要:本项目拟建场址位于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阔口古山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4部10kW全固态中波发射机系统(一主一备),20部3kW全固态中波发射机系统(一主一备),新建120米高中波发射塔1座,100米高中波发射塔2座,80米高中波发射塔1座,6000米50Ω螺纹同轴电缆馈线;配备3路节目源传输系统(互为备份),1套节目源切换、监控、监听及监测系统;全台智能化系统,配套的建筑机电系统和场地设施等;新建一座智能化无人值守发射站,在新建一体化发射机房内布置4部1kW中波发射机(一主一备),在新天线场区新建一副自立中波天线,天线高度为40米,采用双频共塔方式。总用地面积21.04 公顷(315.6 亩),总建筑面积3600 m2,总投资22189.8571万元。 2、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莆田市荔城区九鑫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59519995 E-mail:124105420@qq.com 3、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西安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02970920 E-mail:hailan029@126.com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经现场踏勘、充分研读有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辐射环境现状调查后,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环评导则的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同时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合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工作,报告编制完成后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1、概述;2、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3、工程分析与源项;4、辐射安全与防护;5、环境影响分析;6、辐射安全管理;7、利益—代价简要分析;8、公众参与;9、结论与建议。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实施; 2)项目实施后或实施过程中对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是否会产生影响; 3)对于减少项目在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有何建议; 4)您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告知项目承担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本公告公示5日。欢迎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此公告。
莆田市荔城区九鑫商贸有限公司 福建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301台 2020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