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鲁山光明眼科医院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鲁山光明眼科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及验收组意见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0年6月15日-2020年7月1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一、项目名称:鲁山光明眼科医院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平顶山市鲁山县鲁平大道东段路南。 三、建设单位:鲁山光明眼科医院 四、验收单位:鲁山光明眼科医院 五、项目概况: 鲁山光明眼科医院位于平顶山市鲁山县鲁平大道东段路南(鲁山县公安局对面),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675㎡,总建筑面积6450㎡,项目劳动定员75人,其中医护人员64人,行政后勤人员11人。项目设置床位50张,主要诊疗科目为:白内障科、青光眼科、斜视与小儿眼科、屈光科、眼底病科、眼整形科、内科、急诊科、麻醉科等医疗科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红义 联系电话:1368371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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