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原生农业有限公司年出栏2.5万头商品仔猪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等信息公告如下,望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提出环保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单位:海城市原生农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海城市原生农业有限公司年出栏2.5万头商品仔猪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英落镇石柱村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9800平方米,主要建有配种妊娠室、分娩室、保育室、办公楼、仓库等,年出栏25000头商品仔猪,总投资1000万元。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厂址附近区域内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或者到建设单位当面座谈。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城市原生农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云峰;电话:13358686999;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英落镇石柱村。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山东顺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0412-6313078;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6号东方之珠1902号。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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