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单位位于万年县城76°方向直距约16km处,属万年县大源镇管辖(地理坐标117º11'13"—117º11'31"、28º43'39"—28º43'54")。主要建设内容为露天采场、破碎厂、排土场、堆矿场、民爆仓库。
本次建设单位验收项目以矿石为原料,经矿床开拓剥离、穿孔、爆破、采掘、铲装、汽车运输至加工区、破碎等工序,形成年产200万吨建筑石料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5年1月委托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编制了《万年县盘岭石下采石场年产1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7年9月取得了万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万年县盘岭石下采石场年产1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万环评字[2017]78号)。2018年由于采矿证年限到期,所有采矿手续重新办理,建设单位于2019年6月委托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万年县盘岭石下采石场年产20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9年7月22日万年县环境保护局下达《关于万年县盘岭石下采石场年产20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万环评字[2019]42号)。
该建设单位自投产以来未发生环境污染纠纷事件、未受到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已申请排污许可证。
(三)投资情况
该建设单位投资4.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占总投资的1.3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万年县盘岭石下采石场年产20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界项目生产线及环保设施。
(五)验收时间
根据项目环保管理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0年4月委托验收监测单位承担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接受委托后,验收监测单位于2020年5月11日至5月12日派出技术人员进厂进行了现场勘察,核实了项目配套环保治理设施的建设情况、查阅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的基础上,并进行了验收监测,依据验收监测结果以及现场勘察情况编制本验收监测报告表。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加工区建设了一套布袋除尘设施有组织排放,项目生产工艺、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地表径流及淋溶水。项目生产废水、地表径流及淋溶水经矿区下游沉淀池沉淀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沤肥,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产生废气主要是排土场扬尘、运输扬尘、爆破作业扬尘、通过洒水抑尘、路面清扫、设置洗车平台达到无组织排放防治治理措施。加工区生产产生的粉尘,通过采取振动及破碎前喷雾洒水和布袋除尘收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爆破噪声、厂区运输、加工区生产作业设备运行所产生的噪声。爆破噪声通过采取先进的爆破工艺,控制炸药量等措施。厂区运输及加工区生产作业设备运行所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吸声、减振及加工区封闭式作业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采矿废土石、沉淀池沉渣以及生活垃圾。废土石部分用于治理和土地复垦,其余作为工地填筑材料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经晒干后连同矿石一起外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其他设施
1、企业制定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2、项目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监测值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测限值,特征污染物CO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中的标准浓度监测限值。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浓度监测限值要求。
2、厂界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