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汇丰鑫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养殖场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陕西汇丰鑫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有关事宜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陕西汇丰鑫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养殖场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陕西汇丰鑫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城关镇秦村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陕西汇丰鑫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养殖场扩建后,项目占地7514.55平方米,总投资8850万元,年出栏仔猪40000头,建设猪舍12座,配套建设粪便处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并配备相应的环保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汇丰鑫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成 联系电话:0917-5159288 通讯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城关镇秦村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十里铺街道办事处大庆路社区55号华盛旺座A座22层4号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与产业政策相容性分析,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并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您对该建设项目是否了解; (2)您认为本项目运行期间应特别关注的环境问题是; (3)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4)是否支持该项目建设; (5)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意见。 七、公告说明
公告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公告发布单位:陕西汇丰鑫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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