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胶密封件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年6月12日,厦门海意鑫橡胶密封件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硅胶密封件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及应邀的2名专家,共计5人。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和专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建设项目概况、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主要内容的介绍,审阅有关验收申报材料,现场检查生产及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根据《硅胶密封件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硅胶密封件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的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过认真讨论和评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厦门海意鑫橡胶密封件有限公司硅胶密封件生产加工项目位于厦门市海沧区诗山北路17号3#厂房,租用铭泉洋伞(厦门)有限公司已建厂房及配套设施,租赁厂房面积为1350m2作为项目硅胶制品的生产经营场所。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人民币,实际生产规模为年生产加工硅胶密封件81.8吨,项目职工人数25人,均不在厂区食宿,年工作日300天,两班制,每班12h。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硅胶密封件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4日完成编制,并于2019年6月12日取得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关于《硅胶密封件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厦海环审【2019】88号。项目已于2020年05月25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了排污登记并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502005791269179L001X),项目建设期为2019年7月20日~ 2020年2月10日。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额2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额1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7.5%。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硅胶密封件生产加工项目生产及其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环评报告、批复及现场调查核实情况,项目建设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生产规模减少,减少了两台模压成型机,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减少,不属于重大变动,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为循环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园区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海沧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硅胶挤压、成型及定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及异味。项目成型、定型车间设为密闭车间。企业在挤压机、成型机及定型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管等废气收集系统,将加工过程挥发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引至所在厂房屋顶并采用一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设施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设备噪声主要经设备减震、墙体隔声等进行处理。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项目已建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废气:有机废气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处理后,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平均值为9.47mg/m3,排放速率平均值为0.172kg/h,臭气浓度为13~15,处理效率为69.8%;符合《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防治(第三阶段)的通告》(厦环控[2018]26号)“产生VOCS的车间(或生产设施)必须密闭及治理设施净化效率不得低于50%”,的要求。 2.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排放情况 ①有组织排放 验收期间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排气筒(FQ-465601)非甲烷总烃平均排放速率0.172kg/h,浓度9.47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2中的“其他”行业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标准限值。排气筒臭气浓度为13~15,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的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表2标准。 ②无组织排放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定型、成型车间密闭,封闭设施外非甲烷总烃的浓度最大值为0.88mg/m3,均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3封闭设施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本项目环评文件及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批复的要求。 (3)噪声排放情况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9dB(A),厂界噪声夜间最大值为4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值,能够满足本项目环评文件及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批复的要求。 (4)固废污染物排放情况 ①一般工业固废 项目切边、修边工序会产生硅胶边角料(S1),产生量24t/a;品检过程中会产生废次品(S2),产生量为11t/a;包装过程产生废包装物(S3),产生量为1t/a。项目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厂家回收利用。 ②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包括废油桶,废润滑油,废催化剂,废灯管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收暂放于危废间,定期委托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废灯管五年更换一次,目前尚未产生,后期更换下来的灯管应集中收集贮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③生活垃圾 员工日常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75t/a,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能够满足本项目环评文件及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批复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项目成型、定型车间设为密闭车间,废气经设置的集气装置收集后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的排气筒(FQ-465601)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2中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臭气浓度为13~15,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的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表2标准。符合《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第三阶段)通告》(厦环控〔2018〕26号)“产生VOCS的车间(或生产设施)必须密闭及治理设施净化效率不得低于50%”,的要求。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或安全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六、验收结论 《硅胶密封件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较规范,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根据现场核查结果和厦门威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项目基本能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以及环评文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项目验收资料基本齐全,项目建设情况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的第八条规定的不能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各种情形,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及时更换活性炭,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规范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完善危险废物转移台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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