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雕花板与集装箱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委托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金属雕花板与集装箱房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金属雕花板与集装箱房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成都潍昌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向阳路666号5号厂房 (5)项目投资:5000万元 (6)建设内容及规模:将现有工程发泡固化工序委外改为自主生产,拟在现有金属雕花板生产线设置发泡固化工序,购置1台发泡机(WCFPJ-2),项目建成后年产成型彩涂板发泡件650000m2。 二、项目施产生主要污染及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气排放及治理措施 有机废气:发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真空泵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排放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本次扩建不新增员工,不新增员工生活废水,无废水外排。 (3)噪声产生及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对声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 危废度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或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 (5)环境风险 发泡原料库房、事故废液收集池等地面均需进行防席防渗处理,杜绝泄需事故风险;采取一系列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可有效地降低危检化学品的使用风险,并能使其产生的环风险达到可接受水平。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要求。 (2)项目建设符台成都市发展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 (3)项目建设符成都国际铁路港临港产业发展规划(“蓉欧+”陆港产业园产业规划)准入要求。 (4)项目建设拟采取的各类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和经济上合理可行,可保证各关污染物达标排放。 (5)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本次扩建不新增员工,不新增员工生活废水,无废水外排;废气排放最大需地浓度均满足标准要求;设备运转噪声在采取有效手段控制后,对外环境影响很小;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安全处理处置。项目运行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五、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成都潍昌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海明 联系电话:15169532999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向阳路666号5号厂房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顺北街39号 在蓉地址:成都市成华区荣盛香榭兰庭一期3栋 项目负责人:符泽城(TEL;15520730586) 联系电话:010-628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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