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玉兰大道西109亩土地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网上公示 一、概况 “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玉兰大道西109亩土地项目”位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兰大道西,习友路与丰乐河路交口南230m,丰乐河路西,占地面积72663m2。2008年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原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该地块使用权,该公司于2009年在地块内建设一栋办公楼和一个生产车间,2009年至今已建成的生产车间未用于生产,主要存储汽车零部件;该公司于2010年将地块中部作为停车场出租;地块西部、东部区域至今一直闲置,未进行过生产活动。目前,该地块拟由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进行重新开发利用。 根据《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环保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等文件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5月28日实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2017年7月1日实施)、《安徽省污染地块环境管理暂行办法》(皖环函[2018]112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等相关文件的管理要求,受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玉兰大道西109亩土地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报告通过了专家评审。 二、实施单位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18779805052 三、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电话:010-63954492 四、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场地环境调查结果,土壤样品检出的有机物指标、总石油烃指标及重金属指标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限值,本地块不需要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工作,地块内土壤环境对人体健康基本不产生风险,地块内土壤不需要修复。 地下水中铁、锰及耗氧量检测浓度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其中铁、锰超标原因主要是当地地质原因造成的。由于地块内地下水属于上层滞水,水量小且在场地内不连续分布,未来规划不利用该层地下水,因此该层地下水中铁、锰和耗氧量超标对环境和人体没有直接风险,地块内地下水可不进行修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方式:632545320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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