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祥焱燃气有限公司花山区祥焱霍里母站至濮塘镇施塘村输气管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马鞍山祥焱燃气有限公司花山区祥焱霍里母站至濮塘镇施塘村输气管道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花山区祥焱霍里母站至濮塘镇施塘村输气管道项目 2、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工程建设分为天然气输气管线工程和压气站工程。其中输气管线工程的管道起始于马鞍山市花山区祥焱霍里母站,穿越旅游大道后,沿庙子岘水库以西、分垄岘水库以东林地向北敷设后沿龙山窝、老鸭窝、施塘以西敷设至末点,线路长约6.2km(均在马鞍山市境内)。压气站工程,依托建设单位霍里母站预留空地新建1座压气站。 输气管线工程总长6.2km,设计输气能力为1.7×108Nm3/a,设计压力为6.3MPa,管径为DN400mm,管线上不设阀室;依托建设单位霍里母站预留空地新建1座压气站,压气站占地面积306m2。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马鞍山祥焱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春 联系电话:0555-21030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安徽炎羿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询对象:主要为项目地周边区域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征集意见范畴】。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途径及起止时间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建设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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