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熊集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枣阳市熊集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如下: 工程名称:枣阳市熊集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建设单位:枣阳市清波飞扬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枣阳市熊集镇熊集村高庄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厂,占地4757m2,采用“兼氧生物膜反应器工艺”处理收集的生活污水,污水出水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设计处理规模为2000m3/d,服务范围为熊集镇中心镇区。 投资金额:总投资980.23万元,环保投资总额为980.23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其他需要说明事项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07月07日-2020年07月2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众反馈意见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主任。 联系电话:1350866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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