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蓝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还原型辅酶Ⅱ中试级别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山东蓝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还原型辅酶Ⅱ中试级别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还原型辅酶Ⅱ中试级别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蓝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淄博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金银谷创业园内 主要建设内容:投资5000万元,在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内建设还原型辅酶Ⅱ中试级别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本项目利用金银谷创业园现有标准厂房建设中试级别研发及生产基地,并配套建设各类公辅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蓝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金凤 联系电话:13455349725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淄博沐语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39号齐鲁电商谷D3栋8层803室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公式希望得到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包括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等。公众意见表具体内容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按要求填写“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山东蓝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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