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鸣翔印务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印刷品技改项目-环评公示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中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6000吨印刷品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长沙鸣翔印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县黄花镇黄龙新村长沙鸿发印务有限公司3号厂房一楼 项目概要:长沙鸣翔印务有限公司位于长沙县黄花镇黄龙新村,租用长沙县黄花镇黄龙新村湖南天鸿致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即长沙鸿发印务实业有限公司内)3号厂房一楼,进行年产6000吨印刷品技改项目生产。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总占地面积2502m2,建筑面积2502m2。本项目仅在原厂房内置换新的设备,略调整平面布局;拟淘汰1台老旧高斯M40轮转胶印机,新增1台先进的高斯M700S轮转胶印机,此外新增废液处理机、废边角料收集系统等环保设施,完善危险废物暂存间,本次技改后产品方案和规模保持不变,不新增劳动定员。 二、建设项目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有:①废水: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并满足黄花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汇入黄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浏阳河。②废气:印刷过程及印刷清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整体换气后通过风管收集车间废气进入处理系统,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入15m高排气筒屋顶高空排放,可满足《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热熔胶采用低VOCs的物料,挥发性有机物的量仅占物料用量的0.3%,胶装废气产生量小,通过排风扇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③噪声:主要噪声源为各种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减振消声措施后且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④固废:主要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固废(废润版液渣、废显影液渣、废滤芯、废油墨桶、废润版液桶、废橡皮水桶、废显影液桶、废油墨抹布、废橡胶手套、废油墨、废机油、废活性炭等)、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废纸边、废印刷版、不合格产品)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材料、废纸边、不合格产品、废印刷版统一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固废妥善收集于专门的收集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综上,本项目建设营运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治理后均可以做到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在环保上是可行的。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沙鸣翔印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县黄花镇黄龙新村 联系人:刘建康 联系电话:13974885355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长沙皓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湖南农业大学泉水塘小区5栋104房 联系人:郝工 联系电话:18711170795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众参与信息公布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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