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火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特发布以下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30000吨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项目; 2.建设单位:山东火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4.建设地点:淄博市高青县经济开发区汇龙路北,厂区北至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东至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南至汇龙路,西至山东杯之奇轻工制品有限公司,具体地理位置位于北纬37°12′39″、东经117°49′55″附近。 5.项目概况 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60亩,新建建筑、构筑物总面积30200平方米,其中生产厂房面积15000平方米,仓库面积7200平方米,办公及辅助设施面积8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6378.37万元,购置主要生产、配套设备及实验中试设备372台(套),形成年产30000吨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产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火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高青县经济开发区汇龙路北 联系人:曹小鹏 联系电话:13583385958 电子邮箱:caoxiaopeng001@126.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评单位:淄博沐语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公众可下载附件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公众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公众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公众意见。 公告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山东火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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