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第72号)、《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 -2004)及国家、青岛市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青岛浮山实业总公司委托青岛理工大学对同安二路小学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进行土壤、地下水采样监测,并编制《同安二路小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现对同安二路小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调查地块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同兴路北侧,劲松五路西侧,曙光山色北区东侧,辽阳西路南侧合围区域,占地面积为21390.2m2。根据《青岛市市北区新都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本次调查地块规划为中小学用地。本次项目内容为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二、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青岛浮山实业总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同兴路696号 联系人:李心波 联系电话:15963278071 E-mail:284152587@qq.com 三、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青岛理工大学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 联系人:武桂芝 联系电话:13869851976 E-mail:guizhiwu701@163.com 四、地块历史使用情况与现状 (一)历史使用情况 该地块2017年之前大部分时间为闲置地或住宅区,仅2017年至2020年初3年时间为青岛自由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本报告中简称为自由人钢材厂)用地。目前地块为闲置地。 地块内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和存放,无危险废物产生。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1、土壤监测结果与评价 土壤监测结果表明,地块土壤指标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满足开发为中小学用地的土壤质量要求。 2、地下水监测结果与评价 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指标除了浑浊度、氨氮、锰、铝、总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超IV类标准外,其余指标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限值。 五、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体结论 地块土壤检测指标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指标除了浑浊度、氨氮、锰、铝、总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超IV类标准外,其余指标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限值。 因此,该地块无需继续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为非污染地块,满足开发为中小学用地的土壤质量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地块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主要事项:本次公众意见主要调查地块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结合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与建议以及本次评价,对未来项目建设提出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时间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和E-mail对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 调查报告全文详见附件(可电话联系调查单位查阅)。 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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