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宜城市安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宜城市安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宜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3000吨/天)项目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宜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3000吨/天)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833万元; 建设地点:宜城经济开发区东南角(宋玉七路与楚韵大道延伸段交叉口东南角)地块; 建设内容:项目新增处理规模3000m3/d,处理工艺采用与一期工程一致的兼氧FMBR 处理工艺。本次扩容工程构筑物可依托现有工程构筑物,不再新增构筑物,仅在一期基础上新增设备。根据污水处理厂规划和分期实施的原则,一期现有处理规模为2000m3/d,项目建成后宜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为5000m3/d。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目前宜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工程已完工,尾水于季莲泄洪沟上游145处入蛮河。本次评价内容为宜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3000吨/天)项目,配套的截污管网和道路工程不属于本项目工程内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 公众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联系李方贵(电话18164814567)或直接到项目现场(宜城市安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区及周边的个人和团体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意见表见附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书面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0年7月18日~2020年7月31日(10个工作日); (七)公示时间:2020年7月18日~2020年7月31日(10个工作日)。 (八)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城市安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方贵 联系电话:18164814567 邮箱:313732970@qq.com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537号 联系人:毋工 联系电话:0371-55318086 邮箱:327228926@qq.com 公众意见表及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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