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耿集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枣阳市耿集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如下: 工程名称:枣阳市耿集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项目 建设单位:枣阳市清波飞扬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枣阳市熊集镇耿集新型社区西部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内容及规模:污水厂近期占地1233.23m2(总用地面积3072.22m2,预留1838.99m2),采用“FMBR工艺”处理收集的生活污水,污水出水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处理规模600m3/d,服务范围为耿集社区,收集集镇范围内的生活污水;配套污水管网11.23km,污水管网接户管总长33km。 投资金额:总投资2886.42万元,环保投资总额为140万元,占总投资的4.85%。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其他需要说明事项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07月21日-2020年08月1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众反馈意见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主任。 联系电话:1350866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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