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学分公司废水处理及钼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要求,现对《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学分公司废水处理及钼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下载链接中的附件来获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若需查阅纸质报告,请至陕西省渭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风大街西段42号金城工业园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拟建项目所在地周边5km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方。 公众可就本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关注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对居民的生活影响;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其它意见及建议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通过第三项中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意见表填写完毕后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公众意见表请公众按照固定格式填写内容,若必要信息不全,则视为无效表格。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学分公司 联系人:郭工 地点:陕西省渭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风大街西段42号金城工业园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学分公司 2020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