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恒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螺母4000万件、阀体2000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7月18日,珠海恒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对珠海恒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螺母4000万件、阀体2000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根据《珠海恒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螺母4000万件、阀体2000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珠海恒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螺母4000万件、阀体2000万件项目 (简称“项目”)建于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珠峰大道南侧,建筑面积4.35万m2,项目投资165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金属结构制造,年产螺母4000万件、阀体2000万件。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珠海恒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螺母40000万件、阀体2000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20年03月27日,通过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珠环建表[2020]59号)。 项目在2020年7月1日申请变更项目名称及环评批复中的产品产量,将“年产螺母 40000 万件、阀体 20000 万件”调整为“年产螺母 4000 万件、阀体 2000 万件”,并于2020年7月9日取得《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变跟环评批复产品产量的复函》及《关于珠海恒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螺母 4000 万件、阀体 2000 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珠环建表[2020]59号。 3、验收范围 本次的验收范围为珠海恒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螺母 4000 万件、阀体 2000 万件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气 项目抛光工序的颗粒物采用干式布袋处理系统进行抛光粉尘治理,经排气筒排放。 开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金属粉尘重力沉降后定期收集,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在车间内排放,通过排气系统无组织排放,产生的燃料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采用氧气助燃;在车间内排放,通过排气系统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至富山水质净化厂。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包装废料、金属粉尘、边角料,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危险废物有废机油桶、白矿油桶、含油手套/抹布、废切削液、废机油,交由有危险废物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5、环境管理 公司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相关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工作。按规定设置了规范化排放口。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品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PC20200169),结果显示: 1、废气:项目打磨工序颗粒物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开料、焊接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3、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对环境无明显影响。 六、验收结论 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第八条规定的不得通过验收合格的情形,验收组同意项目完成如下后续要求后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报告。 2、加强环保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或按规定处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珠海恒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螺母4000万件、阀体2000万件项目》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珠海恒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螺母4000万件、阀体200万件项目 建设地点: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珠峰大道南侧 建设单位:珠海恒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扫描件,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07.27-2020.08.15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756-867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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