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万达广场小区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相关文件,现对德兴路29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1、地块概况 即墨万达广场小区地块位于青岛市即墨区石林三路以东、蓝鳌北一路以南、石林二路以西、蓝鳌路以北,占地面积98819 m2。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得知,本地块最早为农田,1996年至2011年间地块内先后建成大洋海龙纤维有限公司、即墨市恒利丰铸造厂、青岛腾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青岛泰斗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青岛益飞达园艺工程有限公司、服装市场商户仓库、季登尚服装厂、陈建军服装厂、童装加工厂、煤场、海墺房地产、刘新武物流公司、青岛东盛物流公司、青岛宏利印染机械有限公司及青岛鸿德盛中药饮片厂等企业。2014年地块内企业陆续停产拆迁,于2019年拆除完毕。 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份取得本地块使用权。按照规划,本地块拟用做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2、地块污染识别 本地块主要为大洋海龙纤维有限公司、即墨市恒利丰铸造厂、青岛腾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青岛泰斗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季登尚服装厂、陈建军服装厂、童装加工厂、煤场、刘新武物流公司、青岛东盛物流公司、青岛宏利印染机械有限公司及青岛鸿德盛中药饮片厂等企业使用,调查地块内厂房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和仓库。地块内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以及路面均进行了硬化,但跑冒滴漏在所难免,因此进行地块污染识别以核实地块的潜在污染。我公司在收集资料、调查访问并对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识别该地块生产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存在于各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仓库,初步判定地块土壤污染范围为整个地块,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 3、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初步调查地块内布设40个土壤监测点位(含1个对照点),采集60个样品(含6个平行样)。检测因子包括pH、重金属和无机物8 项(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氰化物)、VOCs27 项、SVOCs11 项和石油烃(C10-C40);同时采集设备淋洗样品、运输空白样品和全程序空白样品各1 组;本次调查委托山东中检理化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采样分析。 4、结论及建议 (1)结论 根据地块初步初步采样分析,调查地块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氰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石油烃(C10~C40)的检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及导则规定,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2)建议 本项目地块未来规划用地类型为居住用地,地块按照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对污染物进行风险筛选,本结论只用于现有用地规划条件。本项目是基于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对地块开展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监测和风险筛选,并形成调查结论。在调查工作完成和地块开始开发利用期间,甲方单位应做好后期管理措施,避免在此期间内产生新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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