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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荣源管道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吨管道配件,300吨阀门闸板、橡胶垫、密封件项目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信息 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工作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38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现对本项目环评进行公众参与的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泊头荣源管道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吨管道配件,300吨阀门闸板、橡胶垫、密封件项目 基本情况:泊头荣源管道配件有限公司位于泊头市寺门村镇顾码头村,中心坐标位置为:泊头市齐桥镇庞高村,新建生产车间、办公及其他附属用房;厂址中心坐标北纬38°3'56.96"、东经116°23'21.72"。项占地面积为2600m2,投资700万元,建设建设办公室、生产车间、仓库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加工2000吨管道配件,300吨阀门闸板、橡胶垫、密封件。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泊头荣源管道配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红彬 联系方式:13785773576 邮箱:btsbqjx@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河北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方式:15632368215 邮箱:181175698@qq.com 四、工程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物包括: (1)废气:生产过程中,配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废气。捏练、开炼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废气。涂胶、硫化产生的硫化氢、非甲烷总烃废气。焊接、清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 (2)废水:设备冷却水;生活盥洗废水。 (3)固体废物:下脚料、边角料、焊渣、不合格品、焊接、清理除尘器除尘灰;配料、捏炼、开炼除尘器除尘灰;废活性炭。 (4)噪声: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 相应治理措施: (1)废气:生产过程中,焊接、清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布袋式除尘器+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P1)。配料设置独立配料点,在配料点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每个捏炼机、开炼机上方各设1个集气罩;配料、捏练、开炼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布袋式除尘器+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P2)。涂胶工序设置独立密闭涂胶工位,在涂胶点位上方设置集气罩;硫化工序每个硫化机上方各设1个集气罩;涂胶、硫化产生的硫化氢、非甲烷总烃废气经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P3)。 (2)废水: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固体废物:下脚料、边角料、焊渣、不合格品、焊接、清理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处理;配料、捏炼、开炼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回用;废活性炭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清运处置。 (4)噪声:生产设备安置在车间内,基础减振、门窗密闭隔音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本次环评环评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在该区域内建设本项目的看法;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居民生活各方面的影响是否能接受;项目建成后对经济的影响;重点关心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司主要采取在建设地点附近及周围村庄、社区张贴公示,公示期限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20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或者评价单位 (1)直接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2)发送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泊头荣源管道配件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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