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沈阳北方石油公司香炉山加油站(含加气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规模:站内设置2个30m3的汽油储罐、2个30m3的柴油储罐,本站总罐容为9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本站属于三级加油站。预计年销售油品3600t/a(汽油2800t/a、柴油800t/a)、CNG 加气部分—供气规模1.5×104 Nm3/d,洗车规模约200辆/天 建设单位:沈阳北方石油公司 项目投资:投资638.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 本次验收范围:加油站 企业联系人:焦阳 联系电话:13940442345
公示期限:20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