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要求,现将滨海新区小王庄镇社区服务中心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滨海新区小王庄镇社区服务中心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委托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人民政府 调查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社区服务中心工程地块位于滨海新区南片区小王庄镇嘉尚路以东、前进道以北,四至范围:东至空地、南至前进道、西至嘉尚路、北至空地,总用地面积8993.0m2,历史用地为农用地或空地,用地性质为服务设施用地,满足小王庄镇对外服务事项的办理及区域内居民一般性的文体活动的指导、管理及就业指导等需要。 地块历史上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耕地,用于玉米、小麦和高粱等的种植,未利用污水灌溉,属非污灌区,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及周边历史上作为耕种区,耕作过程中因地表水灌溉、化肥施用、农药喷洒、农膜使用和农耕机械设备汽柴油的跑冒滴漏等,导致As、Cr、Hg、Cd、Co和Zn等重金属、有机氯农药和有机磷农药、酞酸酯类、石油烃等随大气沉降、大气降水淋滤、地表径流、地下水对流弥散等途径影响本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因此,将地块内和场地外的关注污染物确定为As、Cr、Hg、Cd、Co和Zn等重金属、有机氯农药、有机磷农药、酞酸酯类及石油烃。 本项目地块共布设7个土壤监测点、3口地下水监测井,共采集24组土壤样品及3组现场平行样,3组地下水样品及1组现场平行样,全部样品均进行实验室检测。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用)》(GB36600-2018)要求的必测项目45项,其他项目包含重金属钴和锌、有机农药12项、酞酸酯类半挥发性有机物3项、石油烃(C10~C40)和pH。 场地的土壤样品中,六价铬在送检的24组样品中均无检出;铜、镍、铅、镉、砷、锌、钴和汞在送检的24组样品中均有检出,检出率为100.0%。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除邻苯二甲酸二(2-二乙基己基)酯外)均低于方法检出限;邻苯二甲酸二(2-二乙基己基)酯有18组检出,检出率为75%;有机磷农药、有机氯农药均低于方法检出限;石油烃(C10~C40)有1组检出,检出率为4.17%。 场地的地下水样品中,六价铬和汞在3组送检样品中均低于方法检出限;镉在送检的3组样品中有2组检出,检出率66.7%;镍、砷、铜和铅在送检的3组样品中均有检出,检出率为100%。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在送检的3组样品中均低于方法检出限。石油烃(C10~C40)在3组送检样品中均有检出,检出率为100%。 通过本次风险筛选评价工作得出:土壤样品所有检出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 811-2011)中住宅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各检出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值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社区服务中心工程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各项关注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行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满足作为服务设施用地的环境质量要求。 本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岳工 联系电话:022-58912345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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