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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甲镇新民村工业园区市政配套设施三、四号路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现依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开始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马甲镇新民村工业园区市政配套设施三、四号路工程环评应开展公众参与,现向社会公告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的意见。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你的生活环境或者你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你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要 马甲镇新民村工业园区市政配套设施三、四号路工程项目位于马甲镇新民村工业园区,本次道路设计为三号路、四号路。 三号路:设计起点位于三号路K0+184.36,假定里程为K0+000,终点里程为K0+462.616。红线宽度为12.0米,道路全长为462.616米。 四号路:设计起点位于已建一号路终点处,假定里程桩号为K0+000,终点里程为K0+472.332.红线宽度为12米,道路全长为472.332米。 按次干道Ⅱ级标准建设,计算行车速度30km/h,道路宽度12m,估算投资总金额为480万元。主要技术指标详见表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