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35号路城市快速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
项目概况
中山市35号路城市快速路工程位于中山市区北部,设计起点与105国道相交,向东经过广珠公路、四十七号路、康华西路、东明北路等主干道后,与长江北路相接。总投资62865万元。主体道路工程为新建城市快速路,全长8.86km,路宽度3.5m~12m不等,远期按双向8车道、近期按6车道实施,设计车速60km/h以及相关的交通、绿化、照明工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以及公众任务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1)在网站点击下载《报告书简本》附件;
(2)向以下联系人咨询:
建设单位: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人:王勇
电话:13928119520
电子邮箱:13902777925@139.com
环评单位联系人:严小姐、李小姐
电话/传真:020-83878216
通讯地址:广州市大沙头二马路12号陶乐大厦302(邮政编码:510110)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的民众,本市各机关、团体、个人。
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公告期限内请填表并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有关联系人提出意见。(如有不同意者,请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0年11月29日至12月13日。 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2010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