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九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九寨沟年出栏5万头生猪养殖基地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及相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九寨沟年出栏5万头生猪养殖基地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 九寨沟县九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郭元乡金字村 4.项目投资:5500万元 5.项目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占地300亩,建设规模2200头种猪场占地面积65000平方米;建设 规模50000头商品猪场(育肥场)占地面积60000平方米;建设饲料加工 房, 占地8000平方米;建设粪便处理设施,占地3000平方米;办公、住 宿、防疫及其它附属设施占地5000平方米,绿化、道路占地面积58980平 方米。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中“一、农林业”中“4、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属鼓励类项目。项目于2020年1月21日在九寨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020-513225-03-03-422576】FGQB-0002号)”进行备案。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 九寨沟县九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郭元乡金字村 3.联系人: 张波建 联系电话:18398403208 三、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名称:四川嘉盛裕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联系人:彭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的编制,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居住或工作地址及联系电话等;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意见表的下载链接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见链接 见附件。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2.公众也可自行下载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在填写完成后发送邮件或打印填写后邮寄至建设单位地址。 八、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九寨沟县九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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