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鑫益生态养殖厂(普通合伙)年出栏1.6万头生猪项目 第一次环境信息公告 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新余市鑫益生态养殖厂(普通合伙)年出栏1.6万头生猪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新余市水西镇施家村。主要建设生猪舍、饲料仓库、综合楼等,形成出栏1.6万头生猪的规模。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余市鑫益生态养殖厂(普通合伙) 地 址:新余市水西镇施家村 联 系 人:马工 联系电话:18970434329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本次环评工作针对建设项目的施工期及运营期,分析和评价区域环境现状,分析营运期的污染源特征,预测该项目对区域水、气、声等环境要素以及敏感目标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完善建设方案和环保措施的建议和必须达到的环保要求,使项目建设生产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相协调,保障区域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机械设备噪声、余泥渣土、粉尘扬尘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养殖废水及生活废水、猪舍臭气和粪便发酵间臭气、设备噪声和猪叫、粪便、沼渣、病死猪只、废疫苗和消毒剂瓶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 征求项目周围群众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 参与形式:任何单位、专家和个人对拟建项目有何意见和建议,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后,联系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或发送邮件至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邮箱。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新余市鑫益生态养殖厂(普通合伙)年出栏1.6万头生猪项目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 | | | | | |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 | | | | | | | | |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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