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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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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6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

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青海省、甘肃省、湖北省、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为指导《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和农业部联合编制了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黄河中上游、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巢湖和滇池8个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以下简称“规划大纲”)(见附件一至八),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规划大纲的要求,结合本省(区、市)具体情况,以水质改善为核心,依据各流域“十二五”水环境治理目标,制定优先控制单元综合治理方案,组织骨干工程项目并明确责任主体,协助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的相关工作。请各省(区、市)参照规划大纲的要求按流域编制本辖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力争于2010年年底前完成本省规划编制工作。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 王谦
  联系电话:(010)66556263
  传真:(010)66556264
  附件:1.《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
     2.《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
     3.《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
     4.《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
     5.《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
     6.《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
     7.《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
     8.《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环保 流域  规划 大纲 通知
抄送: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青海省、甘肃省、湖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局)、农业厅(委、 局、办),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水务局,重庆市建委、市政管委,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水利部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水利部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水利部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水利部海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水利部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水利部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国家给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 
发表于 2011-12-20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难得好贴,赞一个,继续努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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