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复鑫港铝业有限公司复鑫港铝业年产24万吨铝加工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已接近尾期,环境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以及评价结论基本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中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各界人士参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复鑫港铝业年产24万吨铝加工品项目;
建设单位:包头市复鑫港铝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33395.55m2;
项目位置:内蒙古包头铝业产业园区核心区内(华云二期南边),项目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E 110.130515°,N 40.562692°。
投资指标:总投资126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二、主要工程内容
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50.1亩,主要建设连铸连轧车间、拉丝包漆车间、办公楼及其他建筑物等。
生产工艺:电解铝液——圆铝杆——拉丝——包漆——烘干——检验——入库;电解铝液——圆铝杆——拉丝——检验——入库。
三、主要环保措施
废气:①铝杆生产车间:12个集气罩+6台脉冲袋式除尘器+20m排气筒;②铝灰分离间: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20m排气筒;③连铸连轧生产线:6套油雾净化器;④漆包线车间:炉内二级催化燃烧 +低温催化燃烧(18套)+20m排气筒。 废水:本项目厂区的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雨水通过厂区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间接循环水定期排水和生活污水进入污水管网。
固废: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容器的地方,还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建危废仓库,符合四防要求,设导流沟和收集槽。危废仓库建议增设废气处理装置。 噪声:在设备选型时控制噪声指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安装在房间内,采用建筑隔声;并辅以消声、减振设施。 预计本工程在采取上述的环保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能满足各项排放标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选址地周围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环保措施经济技术可行,可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较小,不会因项目建设而改变区域环境功能,不会造成环境质量超标。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则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六、主要事项:对工程选址的意见;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
七、征求意见的形式:若需要了解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详细内容,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以及查阅等形式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包头市复鑫港铝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西阁外3-065七楼702室
联 系 人:朱靖武
联系方式:13462456176
九、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黑庄路未来滨河小区怡乐商务8号楼E座8层801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371-53307228 十、公告说明
1.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包头市复鑫港铝业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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