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火车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郴州火车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第二次公示信息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建设项目 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郴州站站场客运设施及相关设施改造及既有郴州站站房提质改造,其中:1郴州站站场客运设施及相关设施改造①基本站台、二站台改造为高站台;②新建钢结构出站天桥,并在基本站台、二站台分别设置2部自动扶梯、1部垂直电梯;③既有天桥改为进站天桥,并在基本站台、二站台分别设置2部自动扶梯;④增设天桥、电梯雨棚、接触网站;⑤电力、给排水、通信、信号及信息设备相应改造。(2)站房提质改造①拆除进站口处一层室外走廊,将主站房向广场侧扩建12米;②拆除既有站房单层出站通道、售票厅、行包房并改建为2层;③结合站房改扩建方案,调整既有主站房一、二层的平面布局,拆除中庭2部楼梯,在二层及屋面增设结构楼板,改为候车室,拆除办公夹层及楼梯,优化旅客进站流线;④对既有站房立面进行改造增设中央空调系统更新;⑤新建地下一层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约500㎡,同时对既有站房消防系统进行改造等。
二、 评价结论 本项目为铁路交通枢纽站建设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和限制类产业。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又项目建设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中关于完善交通体系建设的政策要求。
《郴州市“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指出“继续推进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建设。在现有客运站场分布的基础上,结合铁路、机场等交通发展建设规划,优化站场结构,形成更加合理高效的客运体系,”本项目的实施是对火车站站场的提质改造,有利于提高铁路枢纽的运行效率。
本项实施,对优化旅客候车环境 提高客运服务质量、提高城市窗口形象有着重要的意义。项目施工过程中和建成营运后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源可达标排放。项目改造后不会增加污染物增加。因此,从环境保护方面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事项 意见反馈方式:对扩区规划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也可以将您的意见或建议按上述联系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公众可以到建设单位索取公示板环评报告。环评单位将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本次主要收集与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四、联系方式 公众意见可反馈至我公司或受委托的环评公司,具体方式如下: (1) 建设名称: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唐工 13017317138 (2)环评公司: 名称:湖南瑜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公众意见表链接网站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请到链接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电子版,填好后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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