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锅炉掺烧市政污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需进行第二次公示,现向公众公开信息,公开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介绍 项目名称: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锅炉掺烧市政污泥项目 建设单位: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洛龙区洛龙高新区龙鳞路501号华能洛阳热电有限公司院内 建设内容:在1号、2号机组锅炉实施掺烧市政污泥项目,新增一套污泥存储输送设备、一套湿污泥处理一体化设备等,建成后每天处理市政含水率80%污泥200t,每年可处理60000t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湿污泥存储过程中产生的臭气和焚烧后产生的焚烧废气,臭气产生收集后通过风管引入现有锅炉内(通过锅炉新风口进入)与污泥一起进行焚烧处理,焚烧废气经“低氮燃烧+SCR脱硝+BEH高效节能型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处理后通过现有210m烟囱(内径7.5m)排入大气。排放尾气可满足《河南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424-2017)表1排放限值。 2、废水: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生产过程均依托现有治理措施及公辅工程,无新增废水产生。故项目实施后废水零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针对不同类型设备分别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消除或减缓噪声带来的影响,项目采用的噪声防治技术成熟、有效,可以达到良好的降噪效果。 4、固体废物:本项目实施新增的固废主要为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项目现状粉煤灰库3个,均为1300m3;渣仓2个,均为140m3;脱硫石膏库1座,1500m3;项目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均可利用现状储存设施暂存,外售于郑州超群粉煤灰贸易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粉煤灰综合利用不畅时送至备用事故灰场上侯沟灰场暂存。固体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污染防止措施有效、可行,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预测分析表明,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影响不大,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在保证污染防止措施有效的基础上,并采纳可行建议后,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建设单位组织在公众网站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对外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环评报告书初稿查阅方式: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居民、机关及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六、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及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详细意见您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高现军 联系电话:15503797299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037930282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商鼎路交叉口龙宇国际816 本次公众意见征询的起止时间为自网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九、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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