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应急预案公示 为建立健全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应急机制、保护区域水环境、保障周围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编制完成了本预案。2020年7月组织编制小组,启动《预案》编制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众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1、园区简况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1995年升级为省级开发区,2010年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总面积57.6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6平方公里,下辖29个行政村(居委会),常住人口近20万。辖区内有高等本科院校1所、中等职业技校2所、中小学16所,各类企业近4000家。萍乡市人民政府新行政服务中心、金融商务区、安源大剧院等均座落在萍乡经开区,320与319国道在辖区内纵横交汇,G60沪昆高速入口、S89上莲高速入口、沪昆高铁萍乡北站均设在境内,距长沙黄花机场仅105公里,是中部地区极具投资潜力的国家级经开区,已逐步建成为萍乡新的政治、经济、文化、商业中心。 2、应急预案编制主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邮箱:416480633@qq.com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工作程序 通过对现场调查和资料调研,在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的类型和影响范围,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方面预先做出具体安排,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降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预案》由总则、园区基本情况、环境危险源识别与评价、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与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应急响应与救援措施、后期处置、培训与演练、奖励及责任追究、应急保障措施、预案的评审、备案、发布和更新、附则、附件等15 个部分构成。 4、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向我公司提出项目环境风险和应急措施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提出降低环境风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查阅报告书全本公示,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将提供方案或解答。 园区应急预案编制组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5、征求意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邮箱(联系方式见上)、面谈(地址见上)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应急预案的意见看法。在公司生产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我局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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