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安置房建设管理办公室桥边村、白马溪村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安置房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宜昌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安置房建设管理办公室投资70854万元在宜昌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点军大道和桥边路交汇处以东北侧地块建设桥边村、白马溪村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安置房项目。2014年9月,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写的《宜昌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安置房建设管理办公室桥边村、白马溪村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安置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局以宜开环审[2014]33号文批准该项目建设。该项目于2018年4月开工建设。 项目总占地面积185935.45m2,总建筑面积441063m2。项目主要建设37栋16—33层住宅以及商业、幼儿园等配套的公辅设施。 项目于2019年7月已完成一期验收,其验收内容为:2#-5#住宅楼、10#住宅楼、24#-33#住宅楼、1#地下室、2#地下室及配套设施。本次验收范围为1#住宅楼、6#-9#住宅楼、11#-23#住宅楼、S-1#商铺、S-2#商铺、S-3#商铺、幼儿园、3#-5#地下室及配套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是调查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污染问题以及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工程变更情况本次验收范围内,建筑面积增加了38480.72m2,面积增加比例为11.77%;由于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图与原批复环评中平面图发生了调整,各住宅楼楼号和位置均发生了变化,本次验收范围内住宅楼不能与已批复环评中该区域住宅楼一一对应。其商铺、幼儿园、住宅及地下室都有所增加,项目商铺及幼儿园、住宅及地下室都已落实好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内容虽然发生变化但增加的建筑物产生的污染物对外境影响很小,增加该功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有限。因此,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变更,不需要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建设项目的环保要求履行了环评手续,基本上落实环评及审批意见中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及环境保护档案资料
齐全,配备了专门的环境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环境管理工作,并且建立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
四、验收主要内容
1、施工过程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经4个污水排口接入点军大道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点军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产生的溢流泥水、车辆冲洗废水经临时导流渠进行收集,经过格栅、沉淀后作为配料用水回用,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由环卫工作人员及时清运。
项目在施工期间,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如道路硬化与管理、设置围挡、覆盖防尘布、车辆冲洗、喷水、渣土及时外运等)来尽量减少扬尘的产生。
项目采取低噪声设备及施工工艺;设临时隔声屏障;设置围挡,并敷以吸声材料;取消电锯上的集屑斗;在工作平台上粘附泡沫塑料;在机腔内四壁和轴承座平面上贴附吸声材料;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等措施后将大大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间,施工渣土清运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各施工阶段应有专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其职责是指导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工程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堆放,场地恢复和硬化,清除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上的泥土、弃料以及轮胎上的泥土,防止二次扬尘污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将得到有效妥善的处置。
2、监测结论
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建成,但尚无居民入住,因此未进行污染物排放监测。项目施工期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及纠纷。
3、环境管理情况
建设单位设置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环境保护规章制度齐全可行。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五、后续要求
1、尽快完成小区绿化,使其绿化率达30%;
2、尽快签订垃圾清运协议,确保居民入住后产生的生活垃圾能够妥善处理;
3、项目装修期间加强物业管理,尽量宣传使用环保材料,禁止高空倒垃圾,禁止中午和夜间进行装修作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影响;
4、待入住率达到75%以上后应委托环保监测部门,进行项目的污水监测,并向环保主管部门提交符合要求的监测报告,作为项目验收报告的补充材料,以完成该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工作程序;
5、对污水排口设置永久性标识,规范建设排污口;
6、做好地下车库换风系统风机的降噪隔声措施。
六、验收结论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和“三同时”制度。验收调查结果表明,该项目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2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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