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危险品堆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8月12日,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在本公司组织对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危险品堆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根据《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危险品堆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危险品堆场工程项目(简称“项目”)建于珠海市高栏港区环岛西路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码头内B6、E6堆场,占地面积4236.335m2,项目投资356.5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主要从事集装箱、件杂货、散装货的装卸及货物仓运输业务,危险货物集装箱年吞吐量约为2000个TEU。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危险品堆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年06月07日,通过珠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保局审批(珠港环建[2016]62号)。 3、验收范围 本次的验收范围为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危险品堆场工程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与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气 项目无生产废气产生,主要废气污染源为运输车辆及机械废气等。项目内空气流通条件较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危险品堆场初期雨水及夏季堆场初期喷淋水经厂区已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至黄茅海。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龙门起重机、集装箱装卸设备及工程车辆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不产生固体废物。 5、环境管理 公司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相关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工作。按规定设置了规范化排放口。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江门市东利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DL-20-0716-LY03),结果显示: 1、废水:项目的初期雨水及夏季堆场初期喷淋水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2、噪声: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对环境无明显影响。 六、验收结论 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第八条规定的不得通过验收合格的情形,验收组同意项目完成如下后续要求后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制定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防范各种环境风险情况发生,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贮存全过程环境管理。 2、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报告,加强环保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危险品堆场工程项目》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危险品堆场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珠海市高栏港区环岛西路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码头内B6、E6堆场 建设单位: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扫描件,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08.21-2020.09.17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756-86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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