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重庆市城口县双河大岩门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宏扬煤矿位于城口县双河镇,根据渝府发[2007]128号文件,城口县兴国煤业有限公司为规划保留矿井,隶属城口县排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渝府[2009]2号文,同意该矿整合到城口县双河大岩门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渝煤整合办[2008]158号)。矿区新划定范围由13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1.9715km2,开采标高+1650~+800m。规划生产能力6万吨/年,划定矿区可采储量为69.08万t,矿井服务年限为7.68年。宏扬煤矿现有探洞三个,+1400m东翼、+1400m西翼和+1600m三个平硐探洞。拟建项目选用平硐开拓方式,利用+900m探洞为矿井主平硐,并修建相应的主平硐工业广场;利用+1400m探洞作为东翼回风平硐;利用+1400m探洞作为西翼回风平硐;利用+1600m探洞作为中间回风平硐。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矿区居民稀少,矿井开采范围内尚未发现不良地质体。
矿井扩界后扩建开采的是采深更大的井下煤炭资源,且通过调查,矿山现有采空区对应的地表植被生长状况良好,总体来说,矿山的开采对地表植被的影响小。本评价认为,改扩建矿山开采对地表建(构)筑物影响的可能性不大。但业主仍不能麻痹大意,应定时核查矿区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如发现建筑物有拉裂缝等变形破坏现象,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加固建构筑物或搬迁等措施,确保矿区内人们有一个安稳的生产生活环境。总体来说,矿山开采对矿区所在地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矿山开采产生的污废水主要为井下水和生活污水。矿井在生产生活中将贯彻“一水多用”的原则,提高污废水综合利用效率。煤矿在采取相应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后,外排污废水对周边的水体环境影响小。
(3)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来源于工业场地的生产性粉尘。粉尘的影响主要在工业场地以及矸石堆场附近,对周围居民影响小。
(4)声环境
开采期间产生噪声仍为现有的通风机、绞车、空压机、坑木房电锯、载重汽车和装载机等。
(5)固体废物
矿井改扩建后开采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煤矸石及生产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3.预防或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
结合煤矿对环境影响的实际情况,在煤矿开采工程中,按照合理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开采工程中产生的矸石尽量回填至采空区,运出部分全部兴隆砖厂,在回采过程中,要求做到及时支护,及时回柱放顶,及时充填。爆破时采用微差爆破,减少爆破震动对地质结构的影响。在采煤过程中预留保护煤柱,减少对地表的影响。矿井开采过程中,地表裂缝、滑坡等不良的地质现象最大可能出现在煤炭露头线及煤层风氧化带,地表裂缝发生后,采用粘土、浆砌石等进行封堵,裂缝区、滑坡区进行绿化、补植林木,减少地表变形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水土保持措施
井田内地表受采动影响产生裂缝、滑坡、塌方的破坏现象,将加剧水土流失。根据裂缝宽度大小,对较小裂缝经林地平整恢复原状,对裂缝采取充填、平整的顺序,使林地恢复原状,以减小雨水侵蚀,减轻水土流失。
(3)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采用生化池处理后排放。井下水混凝沉淀后排放。
(4)噪声防治措施
产生噪声的各种机器设备位于厂房或井下硐室内在设计中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设减振垫以消除噪声污染。
(5)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大气污染物为矸石倾倒及材料运输产生的少量扬尘和机具尾气,掘进工作面产生一定量的粉尘。
施工过程中主要采取以下削减措施:
1)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采用优质清洁燃料,提高燃油效率,降低尾气排放;
2)水泥、河沙等建筑材料堆放在临时工棚中,对洒落的水泥等粉尘及时清扫。
3)建立完善的地面洒水系统,井下防尘洒水管路达到采掘工作面。
(6)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在生产过程中的矸石,堆放于矸石场并尽量外运综合利用,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在矿井工业场地设置垃圾箱或垃圾收集点,收集后的垃圾送垃圾处理场处理。
4.主要评价结论和建议
重庆市城口县宏扬煤矿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万吨原煤开采项目符合重庆市煤炭整合政策,符合重庆市与城口县矿产资源发展规划,工业场地及临时矸石场选址合理,可合理利用资源、加快地区经济发展。只要严格实施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清洁生产、污染防治、沉陷治理及生态恢复措施,矿井现有环境问题可有效解决,同时可减轻矿井建设期、生产期及闭坑期的不利环境影响,区域环境质量不会发生改变。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矿井的开采是可行的。
5.查阅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起止时限
查阅报告书简本到重庆城口双河大岩门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宏扬煤矿办公楼。
联 系 人:杨波
联系电话:13896984888
6.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是针对环评报告中的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污染防治措施和评价结论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公众意见,特别请相关公众对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先进性、适用性、有效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直接到煤矿办公楼找杨波反映或者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收集到的公众意见由环评单位分析处理并负责向公众解释和说明。
环评单位: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
联 系 人: 伍工
联系电话:02388316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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