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6万件实木婴儿床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规定,现已完成《年产3.6万件实木婴儿床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在报送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3.6万件实木婴儿床生产线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永康市城西新区梅垄路排塘村222号-1(2#厂房)
(3)建设单位:浙江诗羽母婴用品有限公司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投资500万元,租赁位于永康市城西新区梅垄路排塘村222号-1(2#厂房)一层、三层和四层,购买圆棒机、多片锯、四面刨、两面锯、压刨机、切割机、打磨机、雕刻机、中央除尘器和喷漆流水线等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3.6万件实木婴儿床生产能力。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内容 类型 | | | | |
营运期废气污染 | | | 粉尘收集后通过中央集成除尘系统处理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 | 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
| | 通过“喷淋塔+除雾装置+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有组织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表2标准。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表6标准 |
| |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
营运期水污染物 | |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永康江。 | 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放 |
营运期固体废物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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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 | ①合理选型,选择低噪声设备;②合理布局,将生产车间内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厂界的位置;③厂内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加强各设备的日常维护;④设置半封闭生产车间,厂房窗户设置成中空隔声玻璃窗,生产时尽量少开启门窗,采用换气扇进行通风换气;⑤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
其他 | 1、认真执行“三同时”原则,确保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实施; 2、加强环保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3、严格按照清洁运营的要求组织运营。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租用现有空置厂房,周边无生态环境敏感点和景观,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因此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主要是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只要在设备安装时加强管理,对周围环境基本不会产生影响,不涉及施工期对生态方面的破坏影响,并且运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均能够妥善处置,故不影响项目周围生态环境。 |
三、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于2020年08月24日至2020年09月07日在环评爱好者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六、公示时间
2020年08月24日至2020年09月07日止(不含节假日)。
七、本项目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江诗羽母婴用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神美
联系电话:13506598367
(2)评价单位:宁波中善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3706783353
E-mail:44695473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