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成石墨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组织编制小组,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众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简况:湖北新成石墨有限公司投资4388.42万元在在兴山县水月寺镇龙头坪村东冲河石墨矿区新建兴山县东冲河石墨矿选矿及深加工项目。总占地约17.92万平方米,其中选矿厂(含石墨深加工厂区)占地3.29万平方米,尾矿库占地13.96万平方米,厂外运输道路占地0.67万平方米。项目建设石墨选矿厂1座,并配套建设尾矿库1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破碎车间、筛分车间、磨浮主厂房、脱水过滤车间、烘干和分级包装车间、石墨深加工车间、尾矿库、办公综合楼及配套辅助、公用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石墨选矿厂年入选石墨原矿19万吨(东冲河矿区供应石墨原矿17.5万吨,外购石墨矿1.5万吨),年产石墨精矿2万吨/年。 2、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小中 联系电话:13317576198 地 址:兴山县水月寺镇龙头坪村 3、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向我公司提出项目环境风险和应急措施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提出降低环境风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3)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查阅报告书全本公示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将提供方案或解答。 4)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组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3、征求意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见上)、面谈(地址见上)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应急预案的意见看法。在公司生产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我公司提出宝贵意见。 4、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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