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2_601_1 于 2020-9-16 19:44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令第682号),对照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现将本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10月12日。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石家庄市藁城区九门回族乡只都村北320m处,中心坐标为:北纬38° 09' 06.78”,东经114° 42' 37. 30"。购置仓式配料机、斜皮带机、物料称重系统、圆筒仓等设备,建1条年产100万吨稳定土生产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0年7月16日取得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批复(藁行审批复[2020]02-127号)。项目于7月18日开工安装设备,7月30日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1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61万元,占总投资的12%。
(四)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气
项目搅拌机及圆筒仓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噪声
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生产运行过程中对主要噪声源采取了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
3、固体废物
项目实际产生的筒仓除尘灰全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五)验收结论
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提出环保相关意见和建议,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联系电话) , 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设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与完善内容,感谢您的参与!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世宾
联系电话: 1378520566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