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堆龙曲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我单位已委托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堆龙曲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西藏自治区堆龙曲流域综合规划 规划单位: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水利局 流域概况:堆龙曲为拉萨河右岸一级支流,发源于西藏自治区当雄县格达乡羊易村附近。流域面积5093km2,河长163km,河道坡降6.41‰。流域涉及西藏自治区当雄、堆龙德庆二县(区)。 规划范围及重点:规划范围为整个堆龙曲流域,规划重点为堆龙曲干流及重要支流。 规划水平年: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远期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 规划任务:根据流域治理开发现状与存在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拟定堆龙曲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的主要任务是:水资源与水生态保护、防洪、供水、灌溉、水土保持等。 二、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水利局 联系人:薛主任 联系电话:18289003953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经理 联系电话:1390371077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规划单位委托→规划单位提供规划资料→向公众公示规划概况→规划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规划项目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规划资料和现场踏勘情况,预测评价本规划的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论证规划的可行性,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优化调整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规划区域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 2、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3、公众对规划的态度; 4、公众对规划区域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水利局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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