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文井屠宰场位于景东县文井镇文井村,成立于2005年8月22日,经营范围主要为生猪屠宰。该屠宰场已建成运营多年,因建盖时间较长,部分硬件设施已不符合现行的屠宰场建盖标准,达产时外排废水及锅炉烟气均无法确保做到达标排放,亟需扩建整改,建设单位考虑在厂内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来处理厂内废水,以保障废水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并对现有锅炉进行改进,采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配套设置除尘设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本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实施),本项目属于“二、农副食品加工业”类中“5、屠宰”中的“其他”项目(年屠宰生猪10万头以下),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建设单位于2019年7月委托我单位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作,在对本项目工程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景东文井屠宰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方上报环保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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