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特向公众进行信息发布,公布环评内容,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见本网页附件1。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自公示日起,公众可到建设单位周口市清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槐店回族镇吉祥东路123号。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公众范围包括受项目影响并直接涉及环境权益的有关单位、专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在征求意见范围内。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项目公参意见表见本网页附件2.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打印,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相关公众意见表邮寄、递送至建设单位或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周口市清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槐店回族镇吉祥东路123号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2020年9月10日-9月25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联系,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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