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润鸿德置业有限公司(原青岛裕鲁铁塑)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相关文件,现对青岛润鸿德置业有限公司(原青岛裕鲁铁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1、地块概况 青岛润鸿德置业有限公司(原青岛裕鲁铁塑)地块位于胶州市三里河镇法家大村西南,上海路以南,桃里路以北,东祥路以东,巨星路以西。总占地面积约54373 m2,建筑面积27168 m2。地块东侧紧邻青岛昱铨海绵制品有限公司和环太电子有限公司,西侧隔东祥路为青岛东方林木业有限公司,北侧隔上海路为裕鲁(青岛)工业集团(厂房已拆迁)及东方生态园林幼儿园,地块以南是青岛海民工艺品有限公司和青岛万汇源工贸有限公司。 地块前身为法家大村农用地,地块于2002年建设裕鲁(青岛)实业有限公司,2011年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JG20113036),地块内包括5座厂房(4座为铁塑制品生产车间,1座为穿管车间)和2座办公楼,铁塑制品生产车间建成后一直未使用,穿管车间主要进行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的穿管生产。2015年青岛卡洛兹家具有限公司租用该地块,地块内原有四座铁塑制品生产车间分别作为木工车间、油漆车间、软包车间和包装车间,2座办公楼功能未变,主营业务为家具生产制造等。2020年该地块收回纳入储备。地块现状主要为青岛裕鲁铁塑有限公司厂房,原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规划为二类住宅用地(R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施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2、地块污染识别 通过现场踏勘、调查访问、收集地块现状和历史资料及相关文献,分析地块内及周边企业的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原辅材料、污染物排放和污染痕迹的可能性,初步认为在本地块可能导致污染的主要因素有: ①车间内设备使用过程中机油遗撒造成石油烃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 ②涂胶过程拼板胶可能有遗洒滴漏,同时拼板过程中会产生废胶桶。潜在污染因子为甲苯、二甲苯等挥发性有机物。 ③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喷漆废气以及油漆遗洒滴漏可能造成甲苯、二甲苯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 ④调查地块地下水流向自西北流向东南,地块周边的裕鲁实业、青岛东方林木业有限公司、青岛桃里包装有限公司地块内污染物可能通过纵向迁移造成深层土壤污染,然后随地下水发生横向迁移,造成地块周边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潜在污染物有重金属、甲苯、二甲苯等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等污染。 综上所述,地块内潜在污染区域主要为为木工车间、油漆车间、软包车间、穿管车间、固废间、油漆库,潜在特征污染物主要为:甲苯、二甲苯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金属、石油烃等。 3、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土壤采样点共计14个,包括地块内采样点13个和地块外对照点1个;其中地块内采样点分别为木工车间3个、油漆库1个、油漆车间3个、固废间1个、软包车间2个、成品车间(原裕鲁铁塑穿管车间)1个、闲置厂库1个、空地1个。采集土壤样品69个(含6
个平行样),全部送检。土壤监测因子为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45项基本因子和石油烃(C10-C40),共计47项。建立4口地下水井,包括地块内3口地下水井和地块外1口对照地下水井。地下水监测因子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常规指标10项(pH、氟化物、硫酸盐、氯化物、总硬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石油类及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25项和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同土壤检测因子)。本次采样委托第三方监测实验室山东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化学分析。 4、结论及建议 (1)结论 青岛润鸿德置业有限公司(原青岛裕鲁铁塑)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风险水平可接受,符合开发为第一类用地的环境质量要求。 (2)建议 在本次调查地块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应切实履行实施污染防治和保护环境的职责,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预防地块环境污染,维持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良好水平。地块开发后,不得将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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