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二期(龙珠迁建)污水转输干管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意见征集公示 《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二期(龙珠迁建)污水转输干管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为广泛征求意见,特在公众网站上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或途径 2、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沟通获取查阅相关征求意见稿全文(电子版或纸质版)。相关联系方式附后。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因建设项目的实施可能受影响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获取、反馈的方式和途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本公告提供的其他方式,在征求意见期间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754-88821144;邮箱: stswgzx@126.com;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泰山路9号环境保护监控中心; (2)评价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联系人:向工,电话:020-87582453,邮箱: 535546745@qq.com,传真:020-38482626;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4-2号瑞安广州中心1309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共10个工作日。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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