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胶州泰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上合示范区中区能源岛建设地块位于青岛胶州市尚德大道西侧、辽河路北侧,总用地面积(调查面积)20000m2(约30亩),地块中心坐标为E120.074878°,N36.181197°。该地块已于2020年5月29日获得由胶州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鲁[2020]胶州市不动产权第0008512号),地块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划拨,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拟由青岛胶州泰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市政供热用能源泵站建设,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建设用地分类中的第二类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该地块原土地权属为九龙街道大后旺村(1331m2)和小后旺村(18669m2),用地类型为农用地,细分类型包括耕地(水浇地)、园地(果园)、交通用地(农村道路)、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坑塘水面)、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根据2020年9月8日现场踏勘,调查地块现状大部分区域栽植有较大密度的松树、杨树和少量果树,地块内因降雨形成大量积水,人工徒步无法进入,历史上调查地块内曾种植过小麦和花生,未曾种植过果树。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分布有砂堆(河砂)一处,堆存量约1500m3,由地块北侧砂场进行暂存分销,无加工过程。地块内分布有坑塘两处,东侧坑塘面积约920m2(位于地块内520m2),现状水深约3m,为2009年左右人工开挖,由周边村庄用于鱼苗养殖,现已废弃,水质清澈无异味;西侧坑塘640m2,水质富营养化,表面漂浮大量绿藻,该坑塘为自然形成,接纳小后旺村河水。地块内及临近区域未堆放建筑垃圾、工业废物和生活垃圾,未发现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痕迹。地块北侧约72m有一处沟渠,为小后旺村河,2010年左右由于上游小后旺村水库水坝建成,该河流处于断流状态,仅在雨季形成径流,至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后由于河道破坏导致河水漫流,现场踏勘时正值雨季,河道内有径流,水质清澈无异味。调查地块内没有其他排水管或渠、污水池或其它地表水体、废物堆放地、井等。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要求,结合本次调查的结果,本次调查仅进行第一阶段的调查。调查地块内现状及历史上均不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潜在污染源,相邻地块以农田为主,1km范围内工业企业类型主要为机械加工、食品制造、塑料加工类的企业,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且本地块位于地下水流向的上游,因污染物迁移导致调查地块污染的可能性很小,因此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可按照公共服务用地(供热泵站)进行后续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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